津市“实名制”规范公车管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3-14 11:5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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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黄纯芳 通讯员 郑亚邦 郑晓营)记者近日在常德津市发现,街头时不时能看到前挡风玻璃显眼处贴有“公务用车”标志的汽车,注明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对其进行监督。这是该市加强公务用车监管,推行公车管理“实名制”后出现的变化。
首先实行车辆登记“实名制”。有关部门对全市各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建立公车管理台账,并在前挡风玻璃贴上显眼的“公务用车”标志,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超标准配车、公车私户、借用下属单位和企业车辆等现象。此外,还实行驾驶员“实名制”。建立公车驾驶员信息卡,一车一卡,随车携带,卡上登记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公车驾驶员必须做到“驾驶证、行驶证、信息卡”资料相符,有效杜绝公车私驾和公车外借现象。
据了解,通过实行公车“实名制”管理,该市去年共清退借用下属单位和企业车辆23辆,公开拍卖超标准配车和私户公车8辆,节约公务经费90万元,并对2名私驾公车的领导干部在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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