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三员四制”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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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临湘市纪委在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中创新监管机制,实施“三员四制”,“三员”即效能监察员、财务监督员和廉政特派员,“四制”即廉政合同制、廉政承诺制、廉政保证金制和廉政问责制,全面展开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一是派驻效能监察员,实行跟综问效。在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选派一名行政效能监察员,做到提前介入、主动跟进。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参加重要会议、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督促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对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工程监理、材料设备采购、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项目建设内容,实行“零距离、全过程”监管。
二是派驻财务监督员,加强资金监管。由市财政部门负责选派,主要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参与编制工程预决算、审核财务收支、工程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的签订,定期向财政部门及监管部门报送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市财政部门根据财务监督员提供的情况,进行资金拨付,严把资金拨付关口,杜绝财政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
三是派驻廉政特派员,开展风险防控。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对重点建设项目派驻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为廉政特派员,进驻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管理,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全面清理和准确界定项目建设专班人员的岗位职责,梳理划分事权,查找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实施预警防控,确保工程安全、干部廉洁。
四是推行四项制度,强化行政问责。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廉政合同制、廉政承诺制、廉政保证金制和廉政问责制。要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作出廉政承诺,交纳廉政保证金,做到同时签订、同时履行、同时检查考核,并在适当地点或位置设立廉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对项目建设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行政效能告诫、免职、给予行政处分等方式严格进行廉政问责;对施工、监理单位履行廉政合同的情况,作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评估该企业信誉等级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严格有效的监督检查,全市66个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项目整体推进情况良好,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实现了“四个安全”的目标。(临湘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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