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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亮点 力求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有新突破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3-16 11:16 来源:三湘风纪网

 

洪江区工委委员 区纪工委书记  周明峨

    2011年,洪江区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在中央、省、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注重源头治腐,稳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重抓好纪检监察亮点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入手:
    一、营造风清气正家风,打造“勤廉和美”家庭。今年我区将以廉政文化进家庭为重点,深入开展四项主题活动,吸引所有的家庭成员加入到“助廉”工作中来。一是以书思廉,开展“家庭助廉”读书活动。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平台,创建社区“家庭助廉”读书室,做到在读书室开放活动中有登记、有创新、有心得、有效果。二是以谈促廉,开展“家庭助廉”大讨论活动。召集小区家庭成员,召开一次座谈活动,特别是有针对性的对小区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家庭,要求家属参与到、认识到、谈话到,积极倡廉话廉促廉,并以此带动家庭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三是以言崇廉,开展“廉政格言”征集活动。举办一期“廉政格言”征集活动,培养家庭成员有意识的认识“清正廉洁”蕴意,并积极主动的参与其中。四是以诺倡廉,开展“家庭助廉承诺”活动。与小区每个家庭郑重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让家属扫清家庭污浊之事,让家属理顺家庭清廉之行,让家属树立家庭廉洁之风。
    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破解“中梗阻”难题。在去年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基础上,洪江区将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破解“中梗阻”难题,确保重点(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实现“五区”发展战略目标。一是加大问责力度。围绕区工委、区管委的中心工作,出台《洪江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发展大局若干规定》,对不配合区工委、区管发中心工作的按照规定予以严肃追究,对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群众反映强烈、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结,严肃处理,用铁的纪律和手段不断净化发展环境。二是完善“两评”工作。改进行政机关绩效“考评”和部门(单位)外部形象测评方式方法,使“两评”更加客观、公平、科学,合理。落实“两评”中排名后三名的单位及党政负责人的奖惩措施,继续完善评价、监督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营造机关工作人员服从大局、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机关干部服务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三是加大《为民热线》开办力度。对《为民热线》电视栏目进行改版,采用焦点访谈的形式,对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进行公开揭露,进一步把视角触及到老百姓普遍关心和部门切切实实存在的问题上,真正达到促进部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的目的。
    三、加强专项治理力度,规范非招投标项目管理。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我区对非招投标小额(低于50万元)建设项目进行了规范管理。2010年,出台了《洪江区非公开招投标小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继续阳光操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督查力度。加强工程审计力量,工作方式由以前的事后工程审计向事前、事中转变,整合执法职能,防止任意变更无规划行为的发生。监察局充分履行好裁判员的职责,避免过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职责混乱局面。
    四、整合纪检监察力量,推进派出机构统一管理。 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调研、论证,吸收其它地区改革的成功经验,全区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方案》已经完成,在《方案》报区工委和市纪委批准后,将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主要实行“三明确”,即:明确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后勤保障等。撤销原派驻区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除公、检、法之外),有效整合全区其他纪检监察机构,设立6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机构级别为正科,纪工委书记兼监察分局局长1名(正科级);副书记、副局长各1名(副科级),每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各定行政编制5个,所需编制从撤销的纪检监察组织的单位划拨,不足编制从区直机关行政编制中调剂解决。
    五、继续完善“两重”机制,加大督办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完善“两重”问责考核体系,对牵头单位、牵头领导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工作任务要进一步明确,进一步量化。要切实加强对“两重”工作的督办力度,坚持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通报,每半年一总结。对没有完成“两重”工作任务的,要坚决予以追责,该组织处理的坚决组织处理。对完成特别是超额完成“两重”工作任务的,要予以表彰和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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