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出台新规全面防控乡镇财政资金风险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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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切实加强乡镇财政支付凭证的管理和使用,防范和控制乡镇财政资金风险?近日,攸县财政局结合全县乡镇财政工作实际,出台了《攸县乡镇财政支付凭证管理办法》。
——明确责任。县财政局是支付凭证管理和使用的主管部门,乡财局具体负责支付凭证的统一印刷、保管、领用、核销等日常工作,各乡镇财政所到乡财局办理支付凭证领用、缴销手续,并妥善保管和使用。
——规范操作。支付凭证一式五份,填制必须真实、完整、项目齐全,用针式打印机按号码顺序一次性套联打印,不得跳页、涂改、撕毁或手工填写。打印错误而作废的,应整份保存,注明“作废”字样随同已用支付凭证存根备查联一并缴销。打印好的支付凭证须由财政人员送达信用社,不得由外人送票。如有遗失应到乡财局办理挂失手续,告之本埠信用社,并予以公告。支付凭证不得转借、转让、代开、买卖、销毁、涂改。
——严格管理。支付凭证严格实行限量领用、核旧领新制度,各乡镇财政所要建立支付凭证领用、缴销登记台帐,定期与乡财局核对领发、缴销、结存数。乡财局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攸县纪委宣教室 卿媛霞)
——明确责任。县财政局是支付凭证管理和使用的主管部门,乡财局具体负责支付凭证的统一印刷、保管、领用、核销等日常工作,各乡镇财政所到乡财局办理支付凭证领用、缴销手续,并妥善保管和使用。
——规范操作。支付凭证一式五份,填制必须真实、完整、项目齐全,用针式打印机按号码顺序一次性套联打印,不得跳页、涂改、撕毁或手工填写。打印错误而作废的,应整份保存,注明“作废”字样随同已用支付凭证存根备查联一并缴销。打印好的支付凭证须由财政人员送达信用社,不得由外人送票。如有遗失应到乡财局办理挂失手续,告之本埠信用社,并予以公告。支付凭证不得转借、转让、代开、买卖、销毁、涂改。
——严格管理。支付凭证严格实行限量领用、核旧领新制度,各乡镇财政所要建立支付凭证领用、缴销登记台帐,定期与乡财局核对领发、缴销、结存数。乡财局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攸县纪委宣教室 卿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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