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突出四个环节抓督查创建文明城市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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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迎检之年、决胜之年。为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全市成立了10个督查组,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等单位的支持下,重点突出四个环节,对五个区及交通运输、风景园林、工商、医疗、建筑单位等窗口单位进行督查,全面掌握创建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督办创建工作中的问题。
一、突出《体系》要求定要点,夯实工作基础
要做好督查工作,必须全面了解文明创建的标准和要求,明确督查内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既是督查工作的依据,也是衡量各区、各部门创建工作好坏的尺子。在督查工作开展前,督查人员就认真做好功课,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将《体系》学懂吃透,熟悉和掌握标准的具体要求。为使工作更具操作性,督查组围绕《体系》要求,制定了《督查工作要点》,分别明确了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主要商业大街、主要广场、主要入城口、农贸市场、次干道、街巷道路、社区等9大类别和长途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风景园林等24个窗口的督查标准。
二、突出全面深入实开展,完善工作手段
有压力才有动力,而督查是使创建工作保持压力的根本所在,必须全面深入才能到位有效。在督查过程中,督察人员严格要求,围绕全局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了督查责任,找准切入点,把明查与暗访、集中与分散、现场抽查与走访群众等结合起来,沉下身子、深入一线,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不搞听听汇报、查查资料、下下指令、浅尝则止,做到了到达现场,走进矛盾,查明实情,及时全面掌握有关地方和部门创建工作具体进度和真实情况。通过每日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每月一小结,真正实现督查工作无缝隙、无死角、无盲区。充分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要求区里的督查走在市里督查、通报和测评的前面;要求各街道社区自己开展督查,走在各区督查的前面,在市里督查的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层层发动,层层负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三、突出务实创新优方法,增添工作活力
在日常督查工作中,督察人员发现日复一日、千遍万遍的搞创建,基层同志容易产生懈怠、厌烦心理,工作中有时缺乏耐力、没有耐心,检查前、检查中、检查后不一样,不能保持常态。针对这一情况,督察组加强了督查结果的反馈和使用,激发工作的活力。在做好做实原有督查工作和充分考虑基层工作压力的基础上,创新督查的方式,开展了责令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督查专报、媒体曝光、提出考评意见等多种形式督查活动。建立了周通报和责任落实制度,把督查的情况及时通报给领导,把热点和难点量化分解,把目标和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限时办结。建立了媒体暗访制,由各媒体单位组织记者对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区域进行暗访,及时曝光落后现象,宣传好的典型经验做法。同时,还把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和督查有效结合起来,以文明指数测评推动督查工作。由公安交警、工商、教育、食安、卫生等部门牵头,按一月一次的周期对各城区开展交通文明指数、农贸市场文明指数、社会文化环境文明指数和经营性公共场所文明指数四项新的测评;按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模式,委托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市民满意度调查;由市纠风办开展窗口行业行风满意度调查。通过一系列既务实又创新的措施,有力促进了督查工作的落实。
四、突出问责追责促改进,增强工作实效。
督查的目的是推动工作落实。长沙市严格按照标准,强化督查,找准差距和突出问题,督促各部门限时加以解决,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市创建办督查组以暗访为主,对发现通报的问题整改不力的,记点扣分,直接进入指数测评和绩效考核。根据不同的项目、单位、区域,经常开展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并组织专项讲评,重在讲问题,重在追责任,重在抓落实。对执行不力、敷衍塞责、互相推诿的单位负责人,由市领导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绩效办及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一起进行个别约谈。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多次通报、多次曝光、屡查不改的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并通报全市。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市级各类媒体结合治理专项行动,以图片、镜头、事实说话,重点批露“脏、乱、差”的现象,重点曝光不作为的行为,通过比较、排队等方式,增强报道的震撼力。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有效促进了督查工作的落实力度。(长沙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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