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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全面部署“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4-15 10:41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1330,娄底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动员大会。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县市区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等3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对2010年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对2011年“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内控机制。一是组织排查风险点。要求各单位认真查找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操作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尤其要把资金流量大、业务频率高、人员变动慢、权力相对集中的工作环节,作为排查的重点。二是划分风险等级。根据权力集中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权力使用频率及可控程度等因素,将其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建立风险目录库,明确风险责任人。三是完善内控机制。对查找出的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采取适度分权、岗位互相监督、刚性收费、集体会审、票决制、电子监察、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方式予以监控。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要求从被动公开转向主动公开,行政相对人申请公开的,依法依程序公开;行政相对人没有申请的,但关系百姓利益、关系群众知情权而又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及时主动公开;既采取纸质媒体予以公开,又依托内部局域网、电子政务等网络媒体进行公开。

二、开展“四督两问”,增强执行力。娄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娄底市切实增强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的督查问责办法》,实施督查立项、督促检查、督令催办、约谈督办、问效问责,采取“四督两问”方式,切实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执行力。近日,娄底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去年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主要工作进行了集中清理,对清理出的15项事关发展大局、亟需快速推进的重点工作,由市长在动员大会上亲自交办,并定任务、定要求、定时间和定责任人。

三、创新方法,提高监督实效。一是设立监督点。确定每个单位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为监督点责任人,加强对本单位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二是建立联系点。市纪委、市监察局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单位,对联系单位的权力监督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三是抓好政风行风评议。将各单位效能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政风行风测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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