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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洪元:开拓创新 务实作为 推进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4-19 11:24 来源:三湘风纪网

 

开拓创新 务实作为   推进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
——葛洪元同志在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4月18日,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政府纠风办主任葛洪元作工作报告)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基本情况和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完成好2011年全省纠风工作任务,作一简要报告。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2010年,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风惠民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抓重点,攻难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坚决纠正了一批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省财政、纠风、农办等34个部门紧密配合,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对全省2007年—2009年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01个,涉及资金1.97亿元,督促整改到位资金1.83亿元,党纪政纪处分或进行其他处理45人。继续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度,对5个县(市区)实施重点挂牌监控,并抽查了省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限时整改。
实现了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按照以省为单位、以政府为主导,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工作要求,我省全面实施《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了全省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自去年12月起,全省615家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采购中标药品,较大幅度减轻了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办学收费行为。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复核检查,规范了76所改制学校的办学和收费行为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监督,对个别地方高考民族考生优惠加分中的问题予以迅速查处,严肃追究了37名违规违纪人员的责任。一些地方积极开展了教辅资料征订发行、补课收费、社会办学机构杂乱等难点问题的调研规范,探索“疏堵结合”的办法和措施2010年,全省共查处各类学校乱办班、乱收费等问题涉及金额3576.64万元,清退2941.06万元,党纪政纪处分或进行其他处理419人。
认真清理党政机关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清理规范全省各级各部门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共251项,取消60项,节约经费1378.81万元。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成果,坚决制止向基层和企业摊派费用和拉赞助等行为,叫停了一批评选、论坛活动,减轻了基层和企业的负担。
同时,扎实开展其它专项治理。以工商系统为试点,出台了专门工作方案,实现了工商系统行业协会与工商机关“机构分设、职能分明、人员分离、财务分开”的目标。对全省公路重要路段、站点开展了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纠正,遏制了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加强对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计生社会抚养费、援建四川理县抗震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了多起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
(二)纠行风,促政风,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入推进。
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全面铺开。出台了湖南省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省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有章、依序进行。2010年全省共评议基层站所5121个,占基层站所总数的37%,实现了阶段性目标。
政风行风热线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以“畅通民意渠道,服务基层百姓”为主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省广播电视台“为民热线”形式不断创新,建成了视频网站。2010年,全省各级各类政风行风热线共为群众解决问题12123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听民意,解民难,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全省各级纠风部门牢牢树立纠风惠民的目标,坚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纠风的思路,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第一选择,以维护群众的利益为第一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进一步畅通了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去年一年仅省纠风办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530多件次,处理信访件150余件,并采取直查快办、重点督办等方式查处了12起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对6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一些不正之风由于涉及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治理越深入难度越大,需要常抓不懈;一些不正之风由于涉及部门和地方利益,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极易发生反弹;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由于重视不够,解决不及时,人民群众还不够满意。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研究,着力予以解决。
 
 
二、2011年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的纠风工作,要按照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富民强省提供坚强保证。具体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按照“每年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的思路,重点抓好两项治理。一是以开展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专项清查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纠风办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全省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自查、切实整改、全面规范,争取6月底完成任务。此外,要加强其它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加强农民负担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二是以规范中小学办学和收费行为为重点,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积极探索疏堵结合的办法和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辅资料征订发行、学校补课收费、招收择校生、社会培训补课机构办学收费等四个方面的老大难问题进行规范。要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和收费行为的管理;开展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和“两免一补”等各种资金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克扣、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
(二)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对纠风任务的调整,切实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抓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保护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禁止行政强制拆迁,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二是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实施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力度,确保今年我省保障性住房任务顺利完成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三是认真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五项纠风治理工作。一是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网外采购、二次议价等违规行为,探索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在长沙市开展整顿规范药品购销流通秩序专项整治的试点,并在全省全面推广。加强对医改政策和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对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二是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食品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三是深化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四是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做到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五是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四)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地要按照“用三年时间对全省基层站所和窗口服务单位进行一轮民主评议”的要求,深入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同时,按照国纠办的部署,在全省组织开展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民主评议。要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支持和配合省广播电台办好“为民热线”视频网站,明确专门的信息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处理好热线转交的群众投诉举报件。省直机关部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每年着力解决一到两个突出问题,以优良的行风取信于民。
三、关于做好今年纠风工作的几点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务实作为,开拓创新,把纠风工作各项任务抓到实处。
(一)强化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本部门、本行业纠风工作的责任。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牵头职责;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调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抓好本级纠风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纠风工作职责的督促检查,并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好纠风工作职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工作落实。要突出重点,加强对中央、省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要改进方法,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问题。要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以查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源头治理。纠正不正之风,关键在于制度。要既纠风又防风,从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入手,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制度建设之中,寓于改革措施之中,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科技创新之中,引入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监督手段,提高纠风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健全纠风工作机构,配强纠风工作力量;加强对纠风工作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政治上严格要求,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爱护。广大纠风工作干部要用良好的精神状态来完成今年的纠风工作任务,用良好的工作业绩来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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