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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公安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出重拳”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履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环境工作职责,加强和落实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周边环境工作责任,4月14日,常德市公安系统召开了全市公安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周边环境工作会议。常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剑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常德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公安局长汤向荣作了工作报告。
会议学习了市纪委监察局下发的《常德市损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周边环境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新出台的《公安局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周边环境工作责任制》。武陵、鼎城、德山、柳叶湖公安(分)局局长和刑侦、治安支队支队长在会上分别发言。
汤向荣在报告中指出,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共破获涉企现行案件1832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952人,查结各类治安行政案件4000余起,清查重点部位4435处,成功化解处置各类群体矛盾100多起,与310家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建立了定点联系制度,有效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目前,影响项目建设的形式更加多样、阻工扰工的范围更加广泛、参与非法行为的手段更加隐蔽,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建立市、县、所三级领导班子成员与重点企业和在建项目分级挂点结对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包干制。企业和项目建设所在地公安机关将深入企业和项目建设周边,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动态性问题,进一步加大治安防控力度,进行有效预防;对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无理取闹、阻挠施工、妨害经营,强行参工参运、索要“保护费”,借故挑衅、聚众闹事,在征地拆迁公告发布后抢建搭违章建筑,偷盗、哄抢施工材料设备,纵容、支持、包庇、怂恿不法行为导致群体性阻工事件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从重从严打击。
刘剑英强调,目前,围绕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各种违法行为、各种违法群体不断出现,导致一大批工程建设项目严重受阻,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刘剑英指出,开展企业经营与建设项目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充分体现;是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是净化环境、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全市各级公安部门务必突出重点,找准需要重点整治的突出问题;务必狠抓典型,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务必打控结合,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市公安局出台《责任制》将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与公安工作进行了有机结合,形成了“人人头上有担子,千斤重担人人挑”的良好局面。下一步要从开展问效和严格追责入手将文件落到实处。希望全市公安系统和广大公安干警积极行动,顽强拼搏,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加此次会议的领导还有市纪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监察局局长谭本仲,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市优化办主任胡以军,市公安局副局长焦贵年、王汉桃。市优化办负责人,市公安局各支队和科室负责人,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局长,“四区”分管治安、刑侦的副局长和治安、刑侦、经侦大队长以及“四区”所属派出所所长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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