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确保六个到位

2011年4月22日上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召开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前段和部署下段全州开展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该州检察院、政府法制办、公安局、监察局、商务局等“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以及部分联络员参加了这次工作会议。
该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志明就前段和下段“专项监督活动”工作作了专题发言。会上,该州政府法制办、公安局、监察局、商务局等“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积极为加强和改进“专项监督活动”工作建言献策。同时,会议还就如何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确保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并对下一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提出对策。
该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委副州长、“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胡章胜在充分听取各“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意见、建议后指出,一是必须保证认识到位。检察机关、政府法制办、公安机关、监察、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监督活动”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五家联合下发的州检发[2011]1号文件落实好。二是必须保证人员到位。牵头的州检察院等五家单位各抽调的二名人员,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形式在州检察院办公。三是必须保证经费到位。根据基本预算,所需的25万元经费,州政府负责解决。四是必须保证配合到位。下段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各“专项监督活动”成员单位的信息通报和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开展。五是必须保证排查到位。下段要认真组织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查工作,深入行政执法机关,查阅行政执法案件台帐和案卷,全面了解执法处理情况。结合本州实际,紧紧抓住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重点监督一批应当移送而不移送、以罚代刑的刑事犯罪案件,坚决制止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瞒案不报、以罚代刑现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六是必须保证查处到位。州检察机关、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以权谋私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作者系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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