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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建立“民主听证”制度推进“阳光村务”工程

编辑:易祖海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加强农村民主化建设,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今年以来,醴陵在该市农村中逐步实行村级“民主听证”制度,有效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密切了党员群众联系,拆除了党群干群“隔心墙”。
村级“民主听证”,就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通过召开会议通报情况、提案质询、释疑解答等方式,让广大村民与村干部面对面进行交流,更好地行使村民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权利。“听证会”参加对象为本村党员和18周岁以上的村民,通报内容包括村“两委”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村“两委”成员当场接受党员和村民的质询,并解答问题。
扎实推进“民主听证”制度实施,该市要求各村每半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听证会”,在召开民主“听证会”前7天,要将党务、村务和财务有关情况在公开栏上公布,并以党员责任区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发书面提议表,要求村民15人联名,一事一议,在“听证会”前2天把书面提议表提交村“两委”。“听证会”后,各村要召开“两委”班子会议,认真梳理党员和村民提案、意见和建议,重大事项及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在一个月内予以反馈和公示。(醴陵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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