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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五项措施确保县市党委换届风清气正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湘西自治州在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全面完成后,5月10日,县市党委换届工作已正式启动,并派出4个考察组分赴8个县市,至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本次换届工作的目标要求是围绕“形成一个好报告、选出一个好班子、营造一个好风气”的总体目标,选好配强县市党委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转型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提供思想动力、干部准备和组织保障。
 
  为搞好这次换届工作,州委采取了三项改革措施:一是积极扩大党内民主。坚持“三个适当增加”,进一步优化代表比例,增强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扩大差额考察比例和推荐考察范围,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民意基础。适当提高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扩大选举人的选择空间。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提名办法,实行民主提名、公开提名、责任提名,坚持在群众公认、程序规范、权责对称的基础上产生提名人选。对新提名人选进行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酝酿。三是推进班子配备改革。巩固精简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扩大党政交叉任职等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职数设置,加强职数管理。
 
  根据上级要求,这次换届工作有新的政策规定:一是班子年龄结构。以45至50岁为主体,注意保留一些50岁以上有经验的骨干,注意选拔40岁以下优秀干部,其中要有35岁左右的干部。新进班子人选优先考虑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二是干部交流。县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满5年以上的根据需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交流干部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县级领导干部年龄超过50岁的,一般不异地交流,可实行岗位轮换。三是提名年龄界限。拟新提拔进县市委领导班子人选的年龄应在54岁以下(不含54岁),拟留任人选的年龄应在55岁以下(不含55岁)。年龄计算到2011年6月30日止。
 
为了严格落实换届纪律要求,州委书记何泽中强调了县市党委换届的五项措施。一要严肃教育。将中央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和省委提出的换届纪律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各级党委必须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到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换届纪律要求知晓率100%,对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谈话100%。二要严格监督。把纪律监督落实到干部推荐、组织考察、任用公示、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做到全程把关、全程跟踪、全程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换届工作,确保换届工作纪律得到全面落实。要求人大、政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共同把换届工作做好。三要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州委将州纪委信访室和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的受理举报电话和邮件地址在《团结报》、《湘西电视台》和《湘西新闻网》等媒体向全社会公示。四要严肃查处。在换届期间,州纪委对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限时办结,绝不姑息,做到对违反换届纪律举报的查核100%。换届结束后,州委将对县市执行换届纪律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五要严加考核。将本次县市党委换届作为县市干部人事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并结合绩效考核把干部推荐、组织考察、任用公示、换届选举每一个环节进行量化打分,结果进行通报,年底进行奖惩兑现,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湘西自治州纪委宣教室 全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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