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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1234”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

编辑:易祖海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该县建立了“一公开、两承诺、三监督、四不准”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公开”,即建设单位要对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合同履约、资金使用等信息进行一次全面公开。
“两承诺”,即在项目动工之前,项目单位要向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监督机关做出廉政承诺,施工企业要向建设单位和社会各界做出工程质量、廉洁守法经营等诚信承诺。
“三监督”,即对重点工程,派驻监督小组进行专门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向项目单位负责同志家属发送家庭助廉倡议书,实行家庭监督。
“四不准”,即不准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进入建设市场,不准一把手直接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不准随意变更设计或调整工程量,不准指定材料供应商。(蓝山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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