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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多措并举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新邵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纪检监察信息调研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对纪检监察宣传报道、理论调研和信息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通过明指标、强责任、真考核等有力措施,动员全县各单位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形成抓信息的合力,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全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县纪委副书记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纪检监察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信息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努力在全县形成全员办信息的良好局面。要求各镇乡全年报送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信息不少于12条,并将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和县国土资源局等18个单位定为县纪检监察信息调研联系点,明确要求各联系点全年报送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信息不少于8条。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县纪委监察局各组室的任务,要求办公室报送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信息不少于100条;信访室、宣传教育室报送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信息不少于12条。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各镇乡纪检组织委员和县直各单位分管领导为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镇乡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安排专门力量,明确一名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的同志作为信息员,专门负责纪检监察信息日常收集和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四是严明奖惩制度。新邵县县纪委监察局将信息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同时分析研究、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检查落实,并纳入年度纪检监察业务考核之中。对各单位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实行动态积分管理,以信息采用积分制的形式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和考评,每半年对各镇乡和县直调研信息联系点报送、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凡被上级纪委监察机关采用的信息稿件,予以物质奖励,并对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年底目标考核适当扣分,并取消该单位的评先资格。
五是严把信息质量关。为提高信息和调研文章的采用率,新邵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各单位在信息报送时,抓住“四点”, 积极捕捉、挖掘、有价值的信息。即紧扣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抓住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围绕源头治理改革中出现的“焦点”,跟踪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难点”,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全面提高信息报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通过采取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该县的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已有多篇信息被市以上纪检监察信息专刊采用。(新邵县纪委办公室 李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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