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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公职人员酒驾将被追究纪律责任并载入廉政档案

编辑:易祖海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随着5月1日“酒驾入刑”新法规的实施,醴陵市纪委监察局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监督查处,明确公职人员酒驾被查将被追究纪律责任,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该市纪委监察局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查处时间、地点、姓名、驾驶证号、车号、处罚结果等情况及时通报涉酒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的同时,抄告纪检监察机关;对于被查处的公职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调查后,进行纪律追究,并记入个人的廉政档案;对公务人员违反禁酒规定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或庇护、隐瞒,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等责任。(醴陵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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