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设置公务用车“高压线”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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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湖南省东安县日前出台“四个严禁”措施,设置公务用车“高压线”,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公务用车“廉环境”。
“四个严禁”即:
严禁公务用车套用牌照。公务用车违规套挂的牌照由交警等部门收缴,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严禁公车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凡违反此规定的,由纪检、交警、城管等部门登记车号进行制止和纠正,财政部门对违规车每辆扣减单位经费3000元,司机和分管领导要向县纪委写出书面检讨。对覆盖车辆牌照行驶的,由交警部门对每辆车的司机罚款200元,并计3分。交警、城管等部门不按规定处理给予放行的,追究其行政不作为的责任。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凡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公车擅自驾驶的,一经发现,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酒后驾车、无证驾车或擅自驾驶公车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个人除依法承担经济赔偿,一律免职外,还要追究其纪律责任。违规驾车或借用公车驾驶造成车辆丢失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在从严处理领导干部本人的同时,还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严禁公车用于非公务活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制度,从严控制公务车的管理和使用,未经单位批准不准从事非公务活动,不准公车私用。(县纪委办公室 蒋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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