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桃江县着力解决“四大问题”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编辑:易祖海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桃江县着力从解决乡镇纪委、监察室“谁来管、谁来做、做什么、做得好”等“四大问题”入手,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在理顺乡镇乡镇纪委、监察室领导体制的问题上,桃江县在积极探索乡镇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琢磨出“三统模式”,着力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统一把关。乡镇纪委书记人选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提出,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进行考察,县纪委常委会对县委组织部提出的初步任用方案进行酝酿后,县委组织部呈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或进行选举产生。今年是乡镇纪委的换届之年,全县15个乡镇纪委书记全部按程序经党代会选举产生。统一管理。乡镇纪委、监察室在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上,受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行使纪检监察职能。统一考核。县纪委、监察局通过自查汇报、听取意见、民主测评、综合评定等环节对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成效、目标完成、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形成科学的考核评定意见,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优选先、提拔使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今年1月,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全县15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进行述职,县纪委全会成员及机关各室主任对述职情况进行了测评。
二、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桃江县充分利用乡镇纪委换届、村支两委换届的契机,配齐配强镇、村两级纪检队伍,着力解决“谁来做”的问题。一是明确规定乡镇纪委委员为5人;二是明确规定各乡镇设纪委副书记1名,原则上必须是专职,不得兼任其他职务;三是明确乡镇纪委副书记原则上要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是副科级实职干部转任的,担任纪委副书记职务,可视为副科级实职连续任职,非副科级干部担任纪委副书记三年以上,表现突出的,可择优明确为副科级;四是明确规定乡镇纪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干部,纪委班子成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五是明确规定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候选人由乡镇党委推荐,由县纪委考核;六是明确规定在各村新选举出村支部委员中选举产生一名村级纪检员,真正实现把县、乡、村级监督力量整合起来,切实做到纪检监察力量层层有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人抓。目前,全县纪委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15个乡镇的纪委班子全部按要求配备到位,全县284个村已有264个村完成了村支部换届工作,通过选举产生了264名村级纪检员。
三、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的问题。探索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桃江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桃江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3个岗位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及任务完成时限,着力解决了乡镇纪委工作“做什么”的问题。为加强对乡镇纪委、监察室的业务指导,近3年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等成员,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15堂。
四、强化后勤保障,解决“做得好”的问题。近年来,桃江县着力改善乡镇纪委办公办案条件,努力实现 “三有”,为乡镇纪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经费保障。有专用办公场所。乡镇纪委、监察室至少有一间加挂专用纪委、监察室牌子办公室,有一间信访接待室。有配套硬件设施。配齐了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和电话等必要的办公设施,配备了纪检监察档案资料专用柜。有必要的工作经费。根据乡镇大小,镇财政每年为镇纪委拨付业务装备经费和办案专项经费2至5万元,有条件的乡镇,像桃花江、灰山港等还为镇纪委办案配备了交通工具,切实保障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调动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桃江县纪委 王艳)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