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3年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12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5-27 09:51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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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洮水水库移民工程涉及万余人的重大利益,为推进阳光移民,该县2010年共举行3次听证会,征求和集中广大移民户的意见,推动了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3年来,该县决策机关共12次“问计于民”。
2008年,该县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制定出台了《茶陵县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等五项效能保障制度》,进一步明确提出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制度》规定,行政决策涉及下列事项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但因情况紧急须及时决定的除外:一是制定对公众切身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二是编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公示有较大异议的;三是拟定或者修改土地基准地价及城市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征用的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四是由政府投资的重要社会公益事业设施、公众活动场所的选址或可能对生态环境及城市功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五是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六是与公共安全直接有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措施;七是行政机关认为应当听证的其他事项。
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以公开举行会议的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该《制度》的出台,标准着茶陵县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茶陵县纪委 雷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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