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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三定一卡”强化对重处分人员回访教育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5-31 10: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临湘市实行定人、定期、定责及建立重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卡的“三定一卡”制度,加强对全市受重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回访,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定人回访。该市对党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政纪受到降级、撤职、开除的党员干部,确定一名纪委常委、一名审理室干部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一名领导为回访人员责任人。回访人员主要针对受处分人员对处分的认识、处分后的思想状态、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回访。
  二是定期回访。处分决定宣布后,回访人员在15天内必须对受处分人员进行一次谈心,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之后每季度由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一名领导进行一次回访,回访人员对每次回访情况必须填写回访日志,交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由该室负责填写该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卡。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至少要达到四次,对能接受处分、积极工作的人员,一年后不再进行回访;对受处分后思想低落或过激的人员,进行重点跟踪,继续回访,直至达到思想上解开疙瘩、工作上积极进取的目的。
  三是定责回访。因不按规定回访或回访走过场,致使受处分人员上访申诉造成严重影响的,按规定追究回访责任人相关责任。
  建立“三定一卡”制度以来,该市56名受重处分人员没有一人申诉,达到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岳阳市纪委 黎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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