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纪委“四结合”强化查案综合效应

近年来,岳阳市纪委在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始终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结合文章,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2009年以来,市本级共立案84件,查处党员领导干部67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处级37人,移送司法机关52人,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纪效果。
一是坚持查案与推进源头治理结合、巩固治理成果。如针对群众对教育收费问题的反映,坚持一手抓教育乱收费的纠治,一手抓教育收费行为的规范,出台了《岳阳市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的意见》,建立了从源头上防治教育乱收费的工作机制。针对查案中发现的损害农民利益、基金管理漏洞等问题,出台了《岳阳市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信息化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加以规范,创新了惠农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发放工作机制。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着力解决少数农村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华容县向村场派驻100余名党风政风监督员宣传惠农政策,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的通知》,构建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的规范有序、民主公开的监督体系。
二是坚持查案与完善制度结合,构建长效机制。把查办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案件贯穿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过程,探寻发生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案件的深层次原因,对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建章立制。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问题,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项目监管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定标办法》、《岳阳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形成了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招投标投诉处理以及招投标不良行为的全方位监管体系。针对规划、国土管理领域查办案件发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调整普遍、土地交易工作混乱等问题,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岳阳市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出台了《城区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程序规定》、《城区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起始价确定规定》等一系列制度。针对控建拆违案件中暴露的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专题剖析报告,对我市加强控建拆违工作提出了加快土地确权、房屋以及原住民普查登记工作、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方法、建立征地拆迁补偿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巡查督办复查制度等十条针对性建议,全部被采纳。
三是坚持查案与优化环境结合,推动经济发展。在严肃查办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同时,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岳阳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法官司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实施意见(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行行政处罚下限制等制度,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经济环境公开测评活动,督促被测评的行政执法部门整改了突出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行行政职能集中行使,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效能。
四是坚持查案与加强监督管理结合,促进廉洁从政。针对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县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和使用的通知》等文件。构建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的规范有序、民主公开的监督体系。(岳阳市纪委 黎继华)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