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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开展明察暗访

编辑:张敏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切实解决极少数干警在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及纪律作风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和法院形象,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2011年明察暗访工作方案》,于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次组织对全省法院进行明察暗访。
        明察暗访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六个严禁”规定的违纪违法情形、审判作风和庭审秩序、警车管理等方面。在工作方法上,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先暗访后明察,着重点在暗访。具体将采取“看、听、访、跟、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看”主要是到法院窗口,立案厅、信访室、法庭等场所现场查看;“听”主要是到审判场所找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当事人对审判的看法,同时了解审判作风和庭审秩序;“访”主要到接待场所如饭店、酒店、休闲场所、农家乐等进行暗访;“跟”主要是对有违纪嫌疑的工作人员进行跟踪查实;“查”主要是到办公场所查看法警上班秩序和法院的管理秩序。为了掌握详细情况,着力查找问题,增强明察暗访工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工作组将深入到法院审判、执行及基层法院法庭和内部管理的主要环节,力求掌握真实准确的情况,并且在访查线路上高度保密,除明察外,不与任何被查单位联系。
  为确保明察暗访取得实效,针对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作组将提出处理意见,责令相关单位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驻省高院监察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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