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坚持“三明确四结合”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编辑:易祖海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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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江永县加大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坚持“三明确四结合”,对20多个县直部门和乡镇“一把手”进行了离任审计。
一、坚持“三明确”,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针对性。一是明确审计对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任科级“一把手”领导干部在提任、调任、轮换、退休、辞职、辞退、解聘或机构裁撤合并等离开原任岗位前,都要对其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二是明确审计主体。由组织部门会同审计部门具体实施,同时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五部门的主要职责,做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三是明确审计内容。主要内容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债权债务往来情况。
二、坚持“四结合”,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可操作性。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年度审计相结合,做到“两个项目、一次审计、成果共享”,较好地解决了“先离后审”与“先审后离”的现实矛盾。
二是常规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在做好常规审计的前提下,对群众反映较多、财务管理混乱的单位责任人,对诸如挤占挪用专用资金和私设小金库、挥霍浪费等严重经济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重点审计。
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察相结合。审计监督贯穿于干部管理、考察、使用的全过程,强化审计结果在干部考察中的运用,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督相结合。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装入个人廉政档案。经审计对属于一般性问题的,由组织出面谈话教育,打招呼,敲警钟;对问题较多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予以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有经济问题的,该调整的调整、该降免职的降免职;对严重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江永县纪委 卢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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