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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建立客商和企业家评议环境制度

编辑:易祖海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提高县直机关和部门服务意识和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桂阳县研究制定了《桂阳县关于开展客商和企业家评议环境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合理确定评议团组成人员。根据已落户企业和有意愿在桂阳投资的客商数量,确定50名客商组成评议团成员。其中,重点项目企业主10人,在建项目企业主15人,一般企业主10人,已签约未投资客商10人,有意愿在桂阳投资但未签约客商5人。
二、科学量化评议内容。测评的主要内容共六项,一是部门的和单位的服务质量与效率;二是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或答复;三是涉企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流程管理、办事程序是否公开;四是落实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情况;五是严格、规范执法情况;六是是否存在向企业乱检查、乱收费等加重企业负担行为。每项内容分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等次,总分100分,以综合得分为依据依次排名,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称职,70—79分为基本称职,低于70分的为不称职。
三、规范运用评议方式。组织评议团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和对在建项目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环境情况,收集意见建议。召开评议大会,发放《请客商和企业家评环境,看部门服务优不优》测评表,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合理运用评议结果。根据测评结果,报请县委对满意度测评排名前3名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满意度测评排后2位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按要求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免职等处理。(桂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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