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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四措施源头防控吃财政“空饷”

编辑:易祖海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嘉禾县在大力度清理吃财政“空饷”人员的基础上,注重建章立制、源头防控。
       一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停薪留职审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停薪留职手续。对本人要求停薪留职的,必须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批。
       二是加大擅自离岗人员的处理力度。对擅自离岗的人员,各单位要通知本人限期回单位,无法通知的要登报公告,逾期不回的,按人事管理权限予以辞退、解聘或作自动离职处理。
        三是规范办理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申报手续。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所在单位必须在当月分别到县人社局,县工资发放中心,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停发其工资或离退休费及医保个人账户待遇。不及时申报的,除追缴多发的工资、离退休费、医保个人帐户资金外,还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规范享受各类补助、补贴人员管理。享受遗属补助人员到期(龄)或死亡,所在单位要及时到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申报,停发其补助。县财政、民政部门要经常核实在民政部门领取各项补贴人员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停发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补贴。否则,除追缴多发的补助、补贴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嘉禾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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