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行政效能投诉“有章可循”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分享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维护行政纪律,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岳阳县出台了《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
一是确定受理单位。县政府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与县纪委效能监察室合署办公,统一使用“12342”(0730-7639777)投诉电话号码,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也要明确相应机构负责行政效能投诉工作。
二是明确投诉范围。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属于自身法定职责范围的事项却推诿、拖延、逃避、拒办以及刁难、打击报复等行为都可以通过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进行投诉。
三是规定处理时限。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在接到投诉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特别重大、复杂的投诉,需要延期办理的,必须经投诉中心负责人批准,但最迟不得超过45个工作日。对被投诉的人和事,经调查核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告诫、通报批评、行政问责等处理,对违纪违法的被投诉人,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格纪律要求。对接待投诉的工作人员超越或者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没有履行的;工作作风粗暴、激化矛盾的;打击报复投诉人等行为,视情节给予责令作出深刻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湖南省岳阳县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