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六项措施治理财务违纪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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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某些财务人员将“强农惠民”资金当成“唐僧肉”,从中混水摸鱼,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桃源县纪委监察局积极研究新形势下财务违纪的特点和规律,着力强化六项措施,源头治理财务违纪,确保了“强农惠民”资金安全。
一是建立财务人员委派制。由县统一建立会计管理中心,将符合资质的会计由县统一派驻、统一管理。
二是建立财务人员轮岗制。根据单位工作实情,对单位财务人员实行严格的轮换制度,解决财务人员终身制的弊端。
三是坚持财务管理制度,堵塞财务漏洞。重点坚持会计、出纳分设制度,财务日清月结月审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廉洁理财。
四是推行财务自审,创新制度强监督。创新推行单位财务自审制度,引入内部监督机制,由单位民选成立3-5人的财务自审小组,对单位账目实行一月一审计,一季一公开整改。
五是开展述职评议,强化对财务人员监督。在坚持定期财务审计制度的基础上,还要求财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集中述职,单位干部职工对其进行评议,评议不合格的予以撤换。
六是打造阳光平台,解决信息不公开的问题。通过深入开展党务、政务、村务、厂务、校务公开,切实解决信息不公所存在的问题。如该县创新开展的村务网上公开,打造了阳光村务,从根本上解决了克扣、套取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的发生,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涉农信访急剧下降。措施出台后,截止目前,该县未发生一起财务人员违纪行为。(桃源县纪委 宋志飞 邓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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