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重大事项事前报告制度加大源头治腐力度
编辑:黄小林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湖南三湘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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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构建惩防体系,前移监督关口,拓宽监督渠道,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今年来,临武县纪委监察局对县域内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全面实行事前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
事前报告制度要求所有招投标项目在项目立项审批后,发布项目招标(交易)信息前,由项目建设单位(或集中组织采购单位)填报《临武县单位(部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事项事前报告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事前报告后,进行登记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违反事前报告制度中的举报或投诉。对严重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责令整改并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临武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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