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近期将接受“廉政体检”

7月28日,省纪委消息,根据全省《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的要求,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近期内将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全面接受“廉政体检”。
根据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将认真对照《廉政准则》,重点报告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守政治纪律、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遵守《廉政准则》“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情况。着重从个人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公务消费、个人有关事项等3个方面进行自查,并写出书面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其中,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包括:任现职以来选拔任用干部情况;是否有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情况;是否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情况;本人任现职以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任现职以来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处理的情况。
公务消费方面的情况包括:本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包括相对固定使用车辆台数、车型、价格、排气量、购买时间及更换情况,是否使用军车号牌等);本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包括房间数量及使用面积等);任现职以来因公出国(境)情况(包括次数、时间、事由、组团单位及费用开支情况等)。
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配偶、子女的工作或从业情况(包括工作或从业单位,任职、提拔情况,是否移居国境外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包括证照的取得时间、有效期限等,因私出国境的次数及事由等)。(记者 黄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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