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 “四项制度”规范涉企检查见成效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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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资兴市切实规范行政执法涉企检查,有效优化企业(项目)施工建设和生产经营环境,截止目前,该市33家行政执法单位均制定涉企常规检查年度计划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共开展涉企检查175次,与往年同期相比,涉企检查次数缩减30%以上。
2011年初,资兴市人民政府根据《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结合实际,出台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的实施意见》,在行政执法涉企检查工作中推行“四项制度”:一是“企业宁静日”制度,原则上每月1-20日不得进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二是检查年度计划制度,行政执法单位在年初制定常规检查年度计划;三是检查前置备案制度,执法单位或部门进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须检前向优化办备案;四是公示公开制度,行政执法单位或部门将年度检查计划和每次执法检查情况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通过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示公开。
“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涉企检查工作,受到各企业(项目)欢迎,社会反响良好。落户资兴的某重点项目负责人说:“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这个事情搞得好,减少了我们应付检查的时间,进一步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让我们有更多的精力放在生产上。”(资兴市纪委 段小波 黄辉南 欧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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