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清理整顿活动重点是对2009年1月1日以来各部门向村级组织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主要内容包括: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或配套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转由村级组织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求村级组织提供捐款、赞助、教师工资奖金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组织违规向村级组织收费、报销相关费用,或以各种形式要求村级组织提供捐款、赞助、会费、治安费等;地方政府或部门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村级组织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
会议强调,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由各市州农办、农民负担监管办、纠风办统一部署安排。各县市区要建立分管领导为组长,农办、减负、纠风、财政、价格、教育、新闻出版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核实和整改。凡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要一律撤销,凡违规收取的费用要一律退还;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要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活动,针对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的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负担和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从7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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