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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阳光管理农村“三资”

编辑:黄小林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湖南三湘风纪

麻阳苗族自治县针对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村级农田水利、土地整理、交通道路、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增多的实际,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一个监管服务平台,实行“阳光操作”,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建立村财代管制。全县按照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要求,普遍建立村财代管服务制,各乡镇在财政所设立村财代管办公室或代理服务中心。对村资金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财务公开、统一建档管理。同时,各乡镇加大对“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力、物力投入,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硬件建设,安装农村财务软件,实行会计电算化。使“三资”管理初步形成有组织领导,有制度约束,有人员监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摸清底数,搞好清产核算。清产核算是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针对目前有的乡村“三资”状况不清、账实不符、资产闲置和被侵占流失等问题,制定“资产、资源处置情况自查表”,下发到各单位。同时派人深入乡村进行抽查,确保自查情况准确。通过自查和抽查,基本摸清村级“三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同时,对集体资产产权进行登记造册,以村为单位建立村级“三资”台账,全面清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产、资源。

三是严肃纪律,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在“三资”监督管理中,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有错必纠,查纠并重。县乡财局每年受理涉及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以及土地纠纷信访问题70多件,集中解决“三资”管理中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县纪委监察局近几年也加大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尤其对截留、挪用、侵占、贪污集体“三资”案件集中力量认真查处。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对村“两委”干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和村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自2007年以来,每年都举办这类业务培训班,全县318个行政村(居委会)390人次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麻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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