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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发布 首次对全省政府性债务进行摸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8-18 08:57 来源:湖南日报

 

  8月17日,省审计厅正式发布《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审计厅消息称,审计报告首次对全省政府性债务进行了摸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具体审计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5个部门,并根据财政资金流向,延伸审计了有关单位。审计工作注重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审计中发现了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如财政收入未及时征缴到位、重点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民生资金被挤占挪用、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偿债风险等。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审计报告。审议意见认为,要认真抓好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意见。除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指出问题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外,涉及单位的负责人也要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把地方性政府债务纳入经常性审计范围。要注重从体制和机制层面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要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除审计工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外,对一些重点工程、民生资金的审计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

  对本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依法进行了审计处理。省政府已于8月8日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将于今年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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