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实行“三民监督”推动新农村项目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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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蓝山县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充分尊重、维护和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每年投入5000万元以上实施新农村项目建设,修建乡村公路840公里,是“十五”期间的5倍,乡镇100%、行政村83%以上通上了水泥公路。这是该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项目建设实行民办、民建、民管“三民监督”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结果。
一是实行“民办”监督,确保公开透明。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招投标工作机制,凡是村里的重大项目都要实行公开招标。成立“村级招投标委托中心”,“委托中心”由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能秉公办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司法所人员组成,与村委会一起负责指导招投标村做好招投标的前期工作及协助村委会主持招投标。同时,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凡是村级重大项目、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工作程序,实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让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及广大群众参与招投标项目的决策和监督全过程,保证招投标工作在“阳光”下作业。
二是实行“民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建立村级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制度。由村民委员会在村组选聘有责任心和具有一定施工技术常识的农民为农村建设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是否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项目是否按期开工;项目施工是否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巡查监理,并对巡查监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所“委托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确保工程质量。
三是实行“民管”监督,确保阳光运行。实行三方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按职能对新农村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大力推行村务公开,从项目决策到实施完工,从资金使用到建材采购,由村支两委班子组织,群众主动参与,村民代表监督,做到事前有审议、事中有把关、事后有验收,确保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资金运行透明。为推动民主管理规范化,对村务、党务、村规民约等“三类”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了村民代表大会、听证会、票决制、公示制等一套行之有效民主管理制度体系,使民主监管制度长期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确保监督内容全面、层次丰富、结果公正。
目前,该县毛俊、上清涵、大洞等3个重点村已实现监督委员会专门监督,25个示范片已全部建立“三类”制度,84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已全部实行理事会监督。今年1-7月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2970万元,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113个,硬化村道74公里、水渠101公里,完成绿化97公里、亮化8.8公里、改水200户、清空心房1600平方米。尤其是毛俊村以集体资金为主投入150万元,村内道路、住宅新区、河堤、水渠等“四大工程”建设正如火如荼。(湖南蓝山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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