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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以“三制”加强对临时性指挥部的监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几年来,各地政府为推动各项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各种临时性工作指挥部。这些指挥部,设置时间长则七、八年,少则两、三年,多由同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任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从各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通常由党委、政府两办下文成立。各种指挥部虽是临时性机构,但管理的专项资金通常较多,如乡村公路指挥部、城建开发指挥部等。临时指挥部由于没有设专门的监督机构,但又具有较大经济支配权,因此临时性指挥部就成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块边缘地带。汉寿县纪委、监察局针对上述情况,进行广泛调研之后,出台了三种监管制度:一是对项目施工实行廉洁备案制。要求项目在施工之前由指挥部与施工主体签定廉洁合同,连同招标合同等文书资料上报县纪委备案。二是对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定期审计制。由审计牵头组织财政等一些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对项目施工过程的资金拨付严格把关,做到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质量同步进行。三是对工作经费使用实行限额管理制。对各种临时性指挥部的招待费用、会议费等“四费”及抽调人员的补贴补助包括交通费补助、中餐补助、节假日加班补助和标准进行限额规定,各指挥部补助发放名册报县领导干部廉政自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未经备案的人员,不得领取任何补贴;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指挥部的各项开支进行定期检查。(常德市汉寿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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