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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民情日记”架起干群“连心桥”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8-18 09:3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新田县推行“民情日记”制度,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民情日记”查民情、听民意、解民忧,进一步拉近干群距离,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该县要求,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村、企业,并从中选取10户群众作为联系对象;中层干部每人联系60户群众;村两委干部每人联系20户群众,由各级党组织负责统筹安排。联户人员向群众发放联系服务卡,宣讲党的政策,让群众了解和掌握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同时发放监督卡,由群众对联户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实行监督。
   联户人员人手1本“民情日记本”,不定期进村入户,多方式与群众沟通交流,全面真实地记录群众家庭基本信息以及生产生活、计划生育、就业创业、享受政策、需求诉求、矛盾纠纷等各类情况。根据记录情况,每周1次对“民情日记”进行梳理分析,筛选出群众的诉求事项,认真填写“民情台帐”,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明确办理时限,跟踪记录办理结果。“民情台帐”每周1次上报所在单位,并建立民情台账。
  同时,按照明确责任、分级解决的原则,分四个层次解决群众诉求。一是联户人员解决。群众诉求首先由联户人员负责帮助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确实不能解决的上报所在单位;二是单位牵头解决。对联户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由所在单位负责制定解决方案、明确承办责任人和办理时限,限期加以解决;三是乡镇党委统筹协调解决。对联户单位难以解决的事项,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下发督办通知单,组织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四是依法依规解决。对未能统筹协调解决的涉法涉诉、历史遗留等复杂问题,由承办单位、联户人员及所在单位、反映问题群众所在单位四方共同负责,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办事,促使问题最终解决。   
    该县把建立“民情台帐”、解决群众诉求列入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活动和创先争优承诺事项,并把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底考核和党员干部综合考核。要求各乡镇党委根据 “民情台帐”采集填写、汇总上报、问题处理、上报信息等事项完成情况,对办事处、村单位实行动态考核,每季度一次进行汇总评比,累计得分作为年终考核分值。各乡镇党委每季度对村干部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每年1次进行表彰奖励。对不按规定建立“民情台账”,或对群众诉求事项不认真办理、引起群众不满意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新田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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