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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突出“八项重点”开展土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占用土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用地,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隆回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由县纪委牵头,从国土、检察、监察、公安、规划、组织、人事等部门抽调力量,组成土地清理整治专门班子,从8月中旬起,利用5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突出八大重点。着力清理整治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未经合法程序,私自与当地社区、村组农户签订征地、买卖、转让或补偿等协议圈占土地;以出租、承包、转包、联合开发或抵押等方式变相买卖土地;在未经批准的土地上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废弃物;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非法转让宅基地;以项目建设为名,占用集体土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以罚代批或以造成既成事实为由补办手续的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重点查处三类行为即:党员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占用土地等违法行为;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非法买卖、占用土地行为;影响城乡规划实施,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非法买卖、占用土地行为。县直涉土部门将对近五年来在土地审批、办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并进行清理。以县城桃洪镇全镇及北山镇、雨山铺镇、三阁司乡等5个与县城相邻的村组为清理整治的重点。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土地清理整治工作从8月至12月,分动员部署、调查摸底、自查自纠、依法处理、整改提高五个阶段进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开展清理整治非示买卖占用土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与各单位签订《保护土地承诺书》、下发了《致全县人民公开信》。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县土地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乡镇县级领导靠前指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亲自抓。采取县治理办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查处、执纪执法机关重点查处相结合的方法,既查事又查人、重大案件公开调查、公开追究、公开处罚、公开曝光。同时注重宣传教育、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坚持依法行政,宽严相济、堵疏结合。注重制度建设和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土地属地管理责任制、土地审批会审和土地出让价格集体研究制度、行政过错追究制度,黑名单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城乡统一规划、项目管理、动态巡查等机制。依法管好用好土地,实现“标本兼治”。
    三是从严查处案件。一是清理工作中坚持“三不准”:党员干部特别是参与整治的同志,不说不利工作的事和话,不为非法买卖、占用土地者说情、打招呼、写条子,不拖工作后腿,否则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做到“三个坚决、三个绝不允许”:任何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实施的非法买卖、占用土地行为,都要坚决依法处理,绝不允许姑息迁就。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不管当事人有何“背景”,有何特殊原因,都要坚决依法办事,绝不允许查小不查大、查民不查官、查软不查硬、查明不查暗。不论遇到多大的阻力、多大的困难,坚决一抓到底,绝不允许虎头蛇尾、半途而废。三是依纪依法查处重大典型案件。重点查处涉及非法买卖占用土地数额较大性质严重的案件及国家工作人员、基层党员干部非法买卖占用土地及以权谋私案件,从严追究管理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清查出的违法案件,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予以曝光。近日来,已立案查处社区非法转让土地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并被刑事拘留。(隆回县纪委 傅刚 郑荣华 邓叶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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