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清理清查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严肃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株洲县从8月份起,由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在全县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理工作。
清查分为宣传发动、自查申报、督办检查、处理总结四个步骤:一是召开全县清理工作动员会,统一部署清理专项工作。各县直单位召开专题班子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县电视台广泛宣传开展清理检查工作的政策意义。二是各单位对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进行自查清理。如实填报相关表格,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填报人分别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各类上报表格要在明显位置张榜公示。三是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督办检查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情况。四是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群众举报和督办检查情况对上报表格进行分类汇总,联合会审,对清理出来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县政府集中研究处理。
此次清理清查工作的范围包括该县各级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带薪留职、停薪留职、因病长期不在岗、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和临聘人员,以及在编人员调动、辞职、开除、死亡等应停发工资,但仍未停发工资的人员都在此次清理清查范围之中。(株洲县纪委宣教室)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