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三分离”原则规范政采监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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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汝城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职责和运行程序的通知》,就该县政府采购过程中部门履职和运行程序进行了再明确,以确保采购工作整个操作程序更趋规范、合理、科学。
该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政采管理操作规程,采取“三分离”原则,即:采购经办人与合同审核、验收相分离,招标的组织工作和评标专家的管理相分离,采购合同的签订与采购资金的支付相分离,充分体现了相互制约、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的理财制衡职能的发挥。同时,该县坚持依法采购依法监管,建立了统一规范的采购合同规范文本体系,规范采购合同的签订、格式、管理等,对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对大型采购项目一律委托中介代理机构办理,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和财政监督机构派驻政府采购办公室现场办公制度,对采购工作进行日常监督,进一步增强了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汝城县纪委 祝军飞 欧闽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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