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政府采购“四举措”成功“减肥”200万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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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靖县政府始终坚持“凡购必采”原则,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通过监督落实,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运作程序。
统一编制计划。每年年初,有采购计划的单位和部门在制定出各自的采购计划后交县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上报来的申报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并汇总,统一编制本地区年度采购计划。
加大过程监管。首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由政府采购办及相关单位在相关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发布采购招标公告,通过扩大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范围,以达到吸引多家供应商共同竞争、“择优录取”。其次,采购单位建立政府采购辅助账,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统计情况表,反馈相关信息;财政部门对收集到的信息加强管理,通过汇总、统计、分析,对政府采购进行全过程监督。
加强专门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整个采购活动,确保整个采购过程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采购活动结束后,由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规、制度等,对政府采购的重点项目开展检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使政府采购真正起到节约财政资金的作用。
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在发布招标公告时一并发布监督举报联系方式,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确保整个采购活动在阳光下进行。
今年来,全县组织政府集中采购37批次,组织招标采购4批次,实际采购金额1898万元,比预算价节约财政资金206万元,综合节支率9.8%。(保靖县纪委 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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