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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呈现“四个更加”的特点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一是办案态势更加强劲。201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2552件次;立案715件,结案63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82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查处乡科级以上干部182人。其中市纪委、市监察局立案37件,查处县处级干部20人。
二是办案重点更加突出。对一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领域和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主要有汨罗市委原常委、汨罗工业园管委会原党委书记兼主任傅金华,汨罗工业园管委会原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范伟权等人贪污贿赂系列案,市国资委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华国受贿案,市三医院原院长余绿林受贿案,平江县原人大主任张贤德、原副县长彭德才等人系列违纪案,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系列违纪案,岳阳县涉黑系列案,临湘市“1·26”爆炸事故和“3·19”重大森林火灾失职渎职案,等等。
三是办案程序更加规范。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安全文明办案的指示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办案工作程序加强办案安全的补充意见》,进一步严格了“两规”使用程序,建立健全了案件调查组报批制度,加强了对借调办案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审批手续,建立健全了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制,构建了全面系统的安全文明办案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办案场所管理,汇编了办案手册》,制订了食品卫生安全巡查等七种制度,加强了陪护人员管理。各县市区按照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扎实推进了办案安全管理、办案场所建设等相关工作,确保了办案安全。
四是办案综合效应更加明显。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取得了查办案件的良好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利用李华国等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以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各级党员干部。利用典型案件推进制度建设,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系列案等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建立和完善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方面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推进源头治腐。(岳阳市纪委监察综合室 黎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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