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纪委启动2011年度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评议工作

怀化市纪委书记王昌义就述廉评议工作提出要求:
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述廉评议取得实效
怀化市纪委启动2011年度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
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评议工作
王昌义指出,“严是爱,松是害”,述廉评议是监督,是保护,也是支持;是教育人,警示人,也是提升人的素质。县(市、区)和市直处级单位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体(扩大)会议述廉并接受评议,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要求,是加强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市委和市纪委落实《廉政准则》“8个禁止和52个不准”纪律要求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就是要深入探索一条县处级党政正职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更好地达到领导干部内在自觉与外在约束的统一、个人修养与组织监督的统一,努力使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履职要求、自觉行为和生活常态。为此,要深刻认识开展述廉评议的重要意义,参加述廉的同志既要做严于律己的表率,又要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要通过述廉评议,进一步提升全市党政“一把手”的履职能力、廉洁自律的能力、抵御风险的能力,在思想上有所警醒、在内心上有所震撼、在认识上有所升华,更好地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
王昌义强调,开展好述廉评议工作,要准确把握开展述廉评议的基本要求。第一,把握好重点内容。本次述廉评议内容重点在“廉”,同时兼顾“勤”,主要包括:执行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规定的情况,执行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的情况,执行公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况,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的情况,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本人和家庭基本情况,房产情况及参与操办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第二,把握好基本步骤。述廉评议工作大体分准备、集中述廉评议、整改三个阶段进行,要严格按照各阶段的工作要求抓好落实。上述工作结束后,述廉评议工作的情况和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由市纪委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评议结果、整改及有关问题处理的情况,如实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第三,把握好工作要求。本次述廉相比以往更具体,述廉对象必须准确理解把握述廉的内容,严格按照市委和市纪委文件规定,认真并亲自撰写述廉报告,如实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王昌义强调,要严肃认真地开展述廉评议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述廉评议既是对个人工作情况的一次监督和促进,也是对近年来的工作一次全面的检查与考核。因此,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周密部署,尽快进入迎评状态,全面接受监督和检查。二是要积极配合。述廉对象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剖析自己的有利契机、提高自己的有效途径,如实报告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消极应付、流于形式,在述廉中不得隐瞒、回避重要情况;要自觉服从市纪委的工作安排,主动配合做好各阶段工作,做到迎评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三是要扎实整改。评议过程中,整改是关键环节。本着查找问题、促进工作的良好宗旨,述廉对象要虚心听取意见与建议,诚恳接受市纪委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全面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刻剖析产生问题和不足的原因,做到有问题立即改,突出问题坚决改,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涉及发展的事情,竭尽全力去办好办实,确保真正整改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据悉,怀化市2011年度县处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人选,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确定了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中方县、芷江侗族自治县、沅陵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以及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局长共8名同志。为搞好述廉评议工作,市纪委成立了8个述廉评议组,每个组负责一个述廉对象的相关工作,并将在怀化日报、怀化电视台、怀化人民广播电台、怀化廉政网公布述廉评议对象名单和收集意见电话、电子邮箱。相关工作从8月下旬开始至11月完成。
会议由怀化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刘庚有主持,市纪委常委刘春华宣读了《2011年度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即将述廉并接受评议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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