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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严把“三关”确保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到位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邵阳县在《廉政准则》专项检查中严把“三关”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到位,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目前,该县所有单位及个人已如实写出了自查自纠报告并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备案。
    一是严把“人数”关,确保覆盖面达到100%。该县在《廉政准则》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全县所有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及乡镇站所的党员负责人是这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对象。该县组织部门提供了此次自查自纠对象的名单,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照名单按单位收集个人及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确保自查自纠对象无遗漏。对未按时上报或不上报自查自纠报告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纪委党风廉政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严把“形式”关,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该县要求所有党员领导干部结合个人实际,严格对照《廉政准则》从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公务消费、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就存在的问题按照规定格式撰写好书面自查自纠报告,做到全县个人自查自纠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统一,规定动作不走样。对内容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返回,责令当事人重写。
    三是严把“内容”关,确保报告内容真实性。该县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做到内容“三公开”,一是班子成员互查,看是否按要求写到位;二是干部职工“圈阅”,看是否实事求是的报告;三是交与本单位退休老同志“审定”,看是否言行一致、客观公正。并要求自查自纠报告有单位领导、同事、老同志、家人等相关人员签名,签名者必须对当事人的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邵阳县作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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