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创新督查方式力促县委决策落实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分享

执政之要,贵在落实。近年来,湖南省新田县新田县努力创新督查方式,通过寻求领导支持、凝聚部门合力和给力通报载体,进一步增强了县委决策督查的导向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有利地促进了县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寻求领导支持,借权生威,增强决策督查导向性。
督查工作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领导行为,各级领导既是决策的主体,又是抓落实的主体。因此,督查工作必须有意识地主动争取领导支持,千方百计借助领导的推动力,发挥领导者的影响力,才能保证决策真正落到实处。一是积极提请领导赋予督查权威。建立督查工作制度,并报请县委主要领导同意,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了督查部门工作职责,赋予了两办督查室参与干部考核、阅读重要文件、协调部门督查、参加县委常务会和领导办公会等权力,直接增强了各级领导以督查促进工作落实的意识。今年1-8月份,该县县级领导在研究重点项目建设、烤烟生产、造林绿化与森林防火、村委换届、招商引资、抗旱工作等重大决策时,都要求加强督查力度,制定了“县级领导挂乡、乡镇干部包村”责任制,全县40多名县级领导深入一线实施督查,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二是积极提请领导指导督查工作。每年年初该县都要将督查工作要点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充分征求领导对督查工作的意见,修改完善后,以此为依据开展全年督查工作,使督查工作能更好地满足领导需要。对督查事项,事先制定督查方案,提请领导审阅,做到“善始”;在开展督查工作中勤请示多汇报,请县委领导提要求、作指示,做到“稳中”;将督查结果反馈给领导,对不落实的问题按领导指示进行再督查,做到“善终”。如去年年初新田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优化办在对新粤湘工业园土地办证情况进行督查后,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了“抓好优惠政策落实及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的建议,并以《督查专报》形式向县委领导汇报。县委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此督查内容虽然专一,但对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尤其是对园区企业的落地有普遍适用意见,建议以督查通报(形式)发,并督促职能部门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之后,该县将领导指示与督查情况一起通报,引起了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从而促使部门改善了服务,增强了企业投资信心。三是积极提请领导亲自参与督查。即对督查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事项,请求领导出面亲自抓实,借助领导权威排除工作阻力,达到督查目的。去年9月份,该县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县优化办先后对省道S323线(新田段)改扩建工程、衡桂高速新田连接线工程等县委常委会议的决策落实情况进行了3次督查,发现这几个工程都存在阻工现象,督查人员及时将这情况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后,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带领政法、公安、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到施工现场召开协调会,使阻工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达到以点促面的效果。
二、注重联合督查,谋求合力,增强决策督查科学性。
督查工作涵盖面广,综合性强,督查部门不可能包打天下,有些工作,职能部门更熟悉,更内行,更有解决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因此,该县通过“四个联合”开展督查,增强了决策督查的科学性。一是两办督查室紧密联合。对既涉及党委又涉及政府的全局性工作以及落实难度较大的重点、难点工作,该县的两办督查室通过紧密联合,积极协调,变“单兵”督查为“兵团”作战,这样既避免了各自为政和重复督查,还能形成督查合力,降低督查成本,缩短督查周期,提高督查实效。二是与纪检部门联合。纪检部门在保持政令畅通、机关作风建设、违纪违法工作查处方面有着其他部门不可比拟的优势,充分发挥纪检部门处理程序的法制性特点可有力促进督查处罚的科学性。今年7月份,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会同作风办、优化办对部分县直单位上班时段工作情况和乡镇干部跑通宿情况进行了一次督查,对严重违反上班工作纪律的9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我县《关于违反干部作风建设规定的处理暂行办法》作出严肃处理,有效遏止了部分单位工作纪律涣散的现象。三是与职能单位联合。职能单位熟悉和了解上级政策和下面情况,更能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措施,因此要注重发挥好职能单位的作用,借助职能单位的力量,齐心协力推进决策落实。今年8月份,该县针对旱灾严重,由县委督查室牵头会同县委特别督查员、政府督查室、农业、农机、水利、“排忧解难活动月”办公室等部门对全县抗旱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一次联合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充分发挥这些部门熟悉农业机械性能、了解农作物生长特性、精通水利工程建设等优势,提出专业性的抗旱建议,有力促进了抗旱救灾工作的有序开展,极大激发和鼓舞了群众抗旱自救信心。四是与新闻媒体联合。近年来,该县在新田电视台、新田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开设“工作落实”专栏,针对一些社会影响面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形成了社会舆论支持督查、协助督查、参与督查的良好氛围。如在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的督查活动中,该县就邀请电视台记者逐一到单位进行现场拍摄。对于环境卫生抓得突出的单位,让记者采访负责人推介经验,对于卫生工作差的单位,在电视台予以曝光,对群众意见大的单位进行再次督查、连续督查,不仅促进了各单位抓好环境卫生工作的自觉性,还起到联动效应,带动其他工作的落实。
三、给力通报载体,严格奖罚,增强决策落实严肃性。
工作情况通报权是党委赋予督查部门的一项基本权利。因此,该县每次督查后,都精心组织人员撰写《新田督查》,通过突出督查情况的真实性、建议措施的可行性、督查结果的有效性,有力地发挥了《新田督查》的载体作用,同时,将材料报送40余名县级领导,下发19个乡镇、140多个副科以上县直单位,强化了《新田督查》的严肃性。一是在反映情况上,突出一个“实”字。决策督查结果将直接影响到领导的政绩,因此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在编印《新田督查》时,该县本着“不为上不为下,只为实”的原则,既要真实地表现部门落实决策所做的努力,又要如实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做到不夸大成果,不瞒报问题,确保督查情况的真实性。如在谈文溪等五村新农村建设项目督查中,第一次督查时,发现很多部门存在责任心不强、落实力度不大等问题,于是督查人员便在《新田督查》中把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以表格的形式如实呈现出来,希望引起相关单位的重视。第二次督查时,经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情况已有很大改观,督查人员再根据落实情况把各责任单位划分成3个等级,并分别提出表扬和整改意见,最终促使该项目有效整合全县国土、扶贫等32个部门资源,把谈文溪等五村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样榜点。二是在提出建议上,突出一个“行”字。督查建议是督查通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县在督查工作中除了查找工作差距外,还通过征询各方意见和查找资料的方式,总结出可行性建议,以帮助、引导相关单位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如在前段时间对抗旱工作和“排忧解难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中,督查人员对各县直单位和乡镇提出了“讲大局、保稳定,确保抗旱工作顺利进行;抢季节、抓机遇,努力开创改制改种新局面;强纪律、严追责,巩固服务月活动实效”的建议,进一步推动了抗旱工作的全面落实。三是在督查结果运用上,突出一个“效”字。公开、透明、有效地运用督查结果是引起责任单位重视督查的有效手段。近年来,该县将通报结果纳入到“政令畅通”考核之中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部分,可直接影响单位的绩效考核,并将各单位加减分情况分类备案,做到奖有原由罚有依据。在2011年的《政令畅通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中明确规定:“在《新田督查》中被点名表扬的根据工作性质酌情加分,被点名批评的每次扣3分。”同时规定《新田督查》中所列事实一律视为相关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在绩效考核、年终考核、年度评先评优以及提拔使用时的重要依据。(新田县纪委、监察局)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