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推行信访案件质量“411”标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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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提高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的质量,今年以来,苏仙区纪委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区推行信访案件质量“411”标准体系建设,通过明确指标设置、岗位管理、程序规范和检查考核四个工作机制,以一个质量标准和一个评分细则为要求,突破信访举报案件质量的瓶颈,走出一条科学管理信访举报案件的新路子。
据了解,该区纪委采取了综合检查与单项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定期自查、半年抽查、年度检查、三年总评,以常态化、制度化的检查考核推动信访举报案件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在出台《苏仙区纪检监察系统信访案件质量标准》和《苏仙区纪检监察系统信访案件质量评分细则》的基础上,采取干部带队、强化考核培训、异地互查观摩、集中评议反馈等多种措施,将检查与指导、交流结合起来,边查边学、边查边改,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截止目前,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办理信访举报案件46件,转立案6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按期结案率、优质结案率超过90%。(苏仙区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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