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公务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事前报告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9-29 10:04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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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浏阳市下发《关于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的通知》,严禁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以各种形式邀请或授意他人邀请其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参加,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破除陈规陋俗,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
凡该市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实行书面报告制度,事前报告何种事宜、邀请范围、举办规模、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事后3日内再报告来客范围、举办规模、用车、收受钱物数量及明细等情况。 市管领导干部如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向市廉洁自律办(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科)报告;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向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报告。为此,该市纪委设立专门电话(83683083),并在浏阳日报和浏阳电视台公布,受理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浏阳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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