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桃源县严查接待费中的五种腐败问题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桃源县纪委对2010年度全县各单位公务接待费情况进行了清理,在清理中发现,公务接待费成为个别单位或个别人搞腐败的掩护体。重点严查五种问题:一是虚报问题。如,本来只用几十上百元的接待开支,开发票时开成几百上千元,多报的支出要么集体私分,要么经办人独吞。二是侵占问题。不属于单位接待的对象,一律由单位接待,如同学聚会,亲朋好友的接待都由公家结帐,甚至家庭赈酒支出也由单位买单,这主要是有一定权力的领导,普通干部是难做到的。三是掠夺问题。个别领导干部或权力部门工作人员,弄几张接待费单据,到属下单位或者自己的权力可以影响的单位报销,这也是只有一定权力的人才能做得到。四是造假问题。一些领导给上级送礼或跑资金,都必须用钱开路,回来后都要找财务报销,而这些开支都必须要票据。因其它项目很容易漏马脚,而接待费即使查出来也无非是超标问题,因而就用接待费单据报帐。正因为用接待费作为开支的风险小,个别人甚至将赌款、嫖妓款和贪污或者多占的赃款都列入到“接待费”。五是洗钱问题。目前,有些单位有一定权力的人都可以随便拨付财政资金。有的人通过关系,得到了财政资金,先是拨到某单位,然后,用接待费单据全部领走。还有一些单位领导相互之间给“赞助”,互相之间给“支持”,相互之间报开支,美其名曰,我的包干接待费做不到,找某某地方要的钱。截止目前,该县纪委责令清退应由个人承担接待费用26万元,对32个单位通报批评,并收缴违规资金57万余元。(桃源县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