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突出“三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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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突出“三抓”,夯实行政效能建设坚实基础,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抓典型案件查处,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区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当前在重点窗口、重点部门、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存在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各部门单位的行政效能建设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尤其加大了对财政、国土、社保、教育、医疗、交通、房地产等重点行业,以及改革开放、招商引资等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行政部门、执法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管;对行政不作为、服务不规范、执法不文明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加大对一批负面影响广、群众怨言多的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在全区叫响“不抓发展环境就是失职,抓不好发展环境就是不称职”的口号。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受理群众的合理诉求,仔细研究诉求的缘由,实行重点挂牌督办制度,做到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
二是抓突出问题整改,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各部门单位按照即将实施的《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特别是对各自管辖范围内重点决策行为、重点收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重点民生事项等领域存在的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行政作为乱、工作作风散等突出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监测点和监督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民主监督作用,确保监督监管落到实处。直接与群众打交道较多的行业部门、窗口单位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积极推行阳光服务措施,坚决杜绝索、拿、卡、要、贪等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政通人和、风清气正、为民服务的行政环境。
三是抓长效机制完善,解决时紧时松、缺乏常态的问题。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期督查、定期讲评,力促落实。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办事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行政秩序混乱、行政效率低下、行政管理贻误等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适时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行政问责。建立宣传教育机制,重点加大对依法行政、服务为民意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民主监督制,组织监管部门、两代表一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及广大群众对职能部门依法办事、政务公开、廉洁从政、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定期不定期进行评比,定期通报,扬优批劣,促进全区行政效能整体提升,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长沙市雨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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