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创新方法 注重实效——永州市优化和效能测评活动再出新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10-20 14:59 来源:三湘风纪网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近日,永州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2011年度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满意不满意单位”民主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与以往相比,今年的评选方案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增加了被评对象。根据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今年增加了社保、医保、有线数字电视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作为被评单位。61个被评单位继续按主要职能性质分为司法、执法机关类和经济管理、公共服务部门类两类分别测评排序。
二是改革了测评办法。今年的评选采取半年测评、优质服务实效评价、有效投诉负分累进考核和市级领导年终测评四种办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为此,市优化办、市效能办建立了一个近1000人的测评库,成员主要是企业、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监督员、信息员、个体工商户、社区居民等其他方面代表。每次测评的参与人员通过摇号的方式从测评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其中企业和重点项目参评代表不少于当次参评人数的80%。
三是创新了公布方式。12月下旬,组织召开2011年度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满意不满意单位”民主评选大会,所有在职的市级领导集中参与测评投票。下半年测评也一并在这个会议上进行。评选大会的投票程序完成后,立即组织人员在现场对当场次投票情况进行统计,并与之前各层次的测评、评价和考核结果汇总排序。届时将通知被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及相关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入场,当场在评选大会公布评选结果,当场颁奖、发黄牌和宣布有关处理决定。
四是强化了惩处力度。对评选得分排倒数第二、三位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半年整改到位,取消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2011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得分排倒数第二位的单位,由市优化办、市效能办给予黄牌警告。被评为“永州市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不满意单位”的,由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市优化办、市效能办给予黄牌警告,责令限期半年整改到位,取消该单位及其班子成员2011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其他成员2012年度不得提拔,对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启动问责程序。2010年度被评为“不满意单位”、2011年度再次被评为“不满意单位”,且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任现职15个月以上(不含15个月)的,由市委、市政府责令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辞职,不主动辞职的,市委、市政府予以免职,该单位党、政班子其他成员2011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2011年度评选得分排倒数第一位的单位,总得分低于6分(不含6分),且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任现职半年以上(不含半年)的,由市委、市政府责令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辞职,不主动辞职的,市委、市政府予以免职,该单位党、政班子其他成员2011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根据《方案》的具体安排,9月上旬,市优化办、市效能办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测评库中随机抽选了269名代表,组织召开了上半年测评会。各参评代表和被评单位对这种测评方式表示高度赞同。(永州市优化办、市纪委效能室 段可杭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