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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四个注重”强化基层案件审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湖南省临武县纪委在基层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案件审理、质量第一”的原则,提高基层案件审理质量,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一是注重调查研究。该县把下基层调研作为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主管审理工作的领导带队,每年至少4次就审理工作走访基层纪委,通过开座谈会、工作检查等多种形式的调查,掌握基层违纪案件查办、执行中的整体状况和薄弱环节,了解基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与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衔接时存在的实际困难,并进行认真的梳理和研究,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
二是注重指导帮助。通过创新区域协审工作机制,采取电话沟通、面对面的指导、QQ群业务平台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办理违纪案件业务工作的指导。主要从错误事实认定、党纪政纪条规适用、审理文书制作、审理工作程序、案卷装订等方面对基层案件进行指导,确保基层案件协审各个环节的规范化。
三是注重办案时限。根据掌握的基层立案查处的违纪案件基本情况,对基层案件协审人员多督促、常提醒,增强协审人员审理案件的时效意识,使基层案件能按时结案,防止和减少案件久脱不决的现象发生。
四是注重督查纠正。对基层案件质量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协审人员交叉核查,对案件协审过程中有关证据不够充分、违纪人身份状况不明、量纪不当、程序不合法、案件装订不规范等情形,予以纠正。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基层案件审理质量。
今年来,县纪委共协审基层案件8件,协审率100%,严肃了执纪目的,提升了基层案件审理质量,促进了基层办案水平的提高。(临武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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