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四化联动”打造政府阳光采购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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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石门县重视政府采购制度化建设,加强制度的制定、宣传和执行,政府采购行为更加规范。
一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化”。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出台了《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管理程序》、《货物与服务招投标采购运作程序》、《竞争性谈判采购运作程序》、《询价采购运作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政府采购在各个环节、各个流程都有相应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
二是狠抓政府采购“规范化”。明晰管理机构与操作机构职能,坚决执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采购操作相分离的规定,做到“管采分离”。通过不断完善采购项目委托、采购信息公告、采购方式审批、采购资金结算、采购合同备案、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把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贯穿到每一项目的采购之中。
三是提高政府采购“功能化”。积极贯彻实施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激励政策,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支持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低碳经济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的国有品牌产品,鼓励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四是提升政府采购“职业化”。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组织举办各类多层次的政策制度、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班,并将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范围,提高了政府采购队伍素质,使政府采购队伍走上职业化道路。(石门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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