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岳阳市注重制度建设 推进防腐机制创新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者按: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如何进一步加强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如何进一步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和运行公开?如何进一步从制度层面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岳阳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并制定流程图解,积极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
岳阳市纪委监察局从7月份起,在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使评估工作程序规范、内容明了、重点突出、便于操作。主要做法是:[$Page$]
一是确定主体。市纪委监察局是评估主体,从湖南理工学院、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协法制群团人资环委、市委党校法律教研部、市政府办秘书科、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选聘法律专家参加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协调指导。试点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二是确定对象。试点单位起草中的规范性文件;试点单位已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三是确定重点。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人事权、司法权、资金使用权等权力相对集中的内容;涉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环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存在廉洁性问题的内容;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中发现制度存在缺陷的、以及与人财物管理使用改革措施有关的内容。
四是确定内容。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的要求;是否落实了将预防腐败贯穿于制度建设之中的精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扩张权力、减免责任,增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情况;是否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与公共利益或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发生冲突的情况;设置的自由裁量事项是否合理和必要,自由裁量幅度是否适当等;评估权力的配置是否合理,监督制约措施是否有效;相关程序的设计是否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要的论证和听取意见;责任追究的机制是否健全等。
五是规范程序。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试点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负责评估,并填写制度廉洁性评估表;试点单位起草中的规范性文件经试点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评估后,报市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进行复审;试点单位对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市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提出的评估意见,必须认真研究并及时采纳,不能采纳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体现在评估表当中;试点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向市纪委提交《制度廉洁性评估表》一式三份,市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在《制度廉洁性评估表》上盖备案专用章后,留存一份备查;试点单位向政府报送代拟的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或在办理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时,附送《制度廉洁性评估表》一份。未经廉洁性评估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请审议和办理“三统一”。已发布正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试点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本单位已发布正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试点单位已发布正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经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廉洁性评估后,填写评估表;评估表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并加盖备案专用章;试点单位对正在执行的不符合廉洁性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全部或部分停止执行,待进行廉洁性评估后实施。
六是异议处理。遇有重大问题无法把握的,提交市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进行审议,市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认为有必要的,报市预防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对试点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七是责任追究。没有由市廉洁性评估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评估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能报批和执行。对不按规定进行廉洁性评估的,或者不采纳廉洁性评估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目前,试点单位对所有已发布正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对所有新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都进行严格评估,为了使评估工作便于操作,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流程图解。(岳阳市纪委监察综合室 黎罗清)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